博鱼官方网站为进一步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案件查办为抓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查办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2024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景德镇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2024年5月21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给予没收加油机主板5块、罚没款647534.21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6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景德镇市某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在加油站内发现安装有“贝林油站管理系统”的计算机且该系统存在“优惠模式二”功能。在该功能下,可以人为对1-4号枪进行干预付油量,进行加油机计量作弊。执法人员还发现以上加油枪均不符合计量封签防作弊要求。经生产厂家鉴定,该加油站部分加油机的主板计量芯片与原出厂状态不一致,计量芯片程序非原厂。当事人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防作弊装置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江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防作弊装置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市场上的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防作弊装置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9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昌南新区某陶瓷工作室侵犯商标专用权一案,作出没收侵权陶瓷花瓶41个和罚没款6514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景德镇制”是景德镇市陶瓷协会于1999年07月28日注册的商标。2023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在对昌南新区某陶瓷工作室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工作室销售的“景德镇制”陶瓷产品没有景德镇市陶瓷协会的授权。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陶瓷产品是从德化县陶瓷商家处购买,直接在景德镇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22680元,违法所得为8440元。
当事人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擅自销售“景德镇制”底款的陶瓷餐具的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了上述行政处罚。
“景德镇制”代表了千年瓷都景德镇陶瓷的核心价值,凝结了瓷都人民的文化自信。但近年来,肆意蔓延的陶瓷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影响了景德镇陶瓷产业的创新创造和健康发展。随着《“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的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开展陶瓷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外地瓷冒充景德镇瓷的行为,集中治理线上线下陶瓷市场环境,擦亮千年瓷都的金字招牌,助力推动国家试验区建设。
2024年1月16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乐平市公安局对乐平市某镇民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张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加工“牛羊肉卷”。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发现的“牛羊肉卷”进行了扣押,并对张某为生产加工“牛羊肉卷”而购进的食品原料送到青岛市华测检查技术有限公司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制作的“牛羊肉卷”的原材料鸭肉成分占比99.75%。经初步调查,张某于2022年至2023年之间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从山东省某公司购进原材料,并在民房内自己加工生产“牛羊肉卷”,涉案金额达85.4万余元。
当事人无证以鸭肉冒充牛肉的形式生产加工销售牛羊肉卷的行为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至乐平市公安局,并抄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15日,乐平市公安局对该案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博鱼官方网站。
2024年5月,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陶瓷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某陶瓷有限公司在视频号直播时虚假宣传其销售的水点桃花瓷瓶为60年前的官窑瓷器,来源为“怀仁堂、陶瓷研究所七五零一”等单位。经查,当事人实际所售的陶瓷产品均为现代仿品,且不能提供来源单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近年来,线上直播销售成为景德镇市陶瓷销售增长的突出点,规模也日益扩大。但是许多商家法律意识淡薄,为提高销售额,对商品的相关情况随意宣讲,特别是当前直播带货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消耗了景德镇陶瓷对外的声誉,对景德镇陶瓷品牌保护工作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直播平台商家的常态化监管力度,全力维护景德镇陶瓷品牌声誉,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3月4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景德镇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1月1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景德镇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携程网”和“美团网”上的客房销售价格存在虚假价格比较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随着我市旅游热度持续攀升,酒店住宿需求大幅增加,酒店价格上涨属于正常现象。但这种涨价必须合法适度,决不能随意抬价,甚至出现暴涨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坐地起价、串通涨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酒店等经营者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对酒店经营者而言,应自觉遵守价格法规,合理制定价格,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024年5月,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浮梁县湘湖镇某幼儿园经营使用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对浮梁县湘湖镇某幼儿园进行校园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幼儿园食堂冰箱内有外表发生霉变的鸡蛋。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8日从某干杂调味品店处采购了鸡蛋,由于保存不当,共有30个鸡蛋外壳发生霉变,其中11个鸡蛋在检查当天中午使用,剩余19个鸡蛋被执法人员在冰箱内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浮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阶段,食堂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祖国未来花朵”的身心健康安全,而近年来幼儿园食堂屡被曝出餐饮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各项卫生严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和违规处罚措施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2月,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乐平市某亲子服务中心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8日博鱼官方网站,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景德镇市教育体育局通知,反映乐平市某亲子服务中心在智慧监管中被发现疑似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亲子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已过期调味料8包、炸酱面1袋、三无食品4瓶,食品进货台账、留样记录、消毒记录不健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月子中心”是专门为产妇及新生儿相对体质较弱群体提供服务的特殊场所,其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备受关注。本案的查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做到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全力保障产妇和幼儿“舌尖上的安全”。
8.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珠山区某甜品店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粉制售蛋糕案
2024年6月17日博鱼官方网站,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珠山区某甜品店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粉制售蛋糕的行为,作出没收“装饰金箔”,“装饰闪粉颜料”各1瓶,以及罚没款10284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4月24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面包、蛋糕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发现珠山区某甜品店制作蛋糕的操作台上有1瓶“装饰金箔”(2g/瓶,已开封)和1瓶“装饰闪粉颜料”粉(已开瓶使用)。当事人在裱花蛋糕上添加含有金粉的插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食用、售卖含金银箔粉类物质食品的危害性,培养健康理性餐饮消费观念,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9.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昌江区某五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调压器案
2024年4月1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昌江区某五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调压器案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瓶装液化气调压器2个和罚没款2144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2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反映昌江区某五金店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检验结果为:关闭压力、出品压力、耐冲击性不符合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产品的进货材料。
经查,上述涉案货值共计1000元,违法所得共计14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市场上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乐平市东风市场某水产品经营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案
2024年3月18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乐平市东风市场某水产品经营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的行为,作出罚没款3200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2月6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中,发现东风农贸市场1号水产摊位上使用的计量器具有异常情况。经乐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检测,该电子秤铅封已破坏,电子秤电路主板上设置按键控制程序,按键3去皮以后进入作弊系统,各个按键实际显示数值不同,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签封”之规定,构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的行为,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农贸市场内的计量器具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水产品、活禽是“作弊秤”的重灾区。使用“作弊秤”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最高罚款64万余元!涉及景德镇这些加油站、幼儿园、陶瓷工作室、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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